??法规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》(195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公布)第十三条 ?公民迁移,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,城市在三日以内,农村在十日以内,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。。
??办事层级:派出所;
??受理时间:法定工作日;各盟市规定工作时间;跨省通办需9个工作日;
??办理地点:拟落户地辖区派出所、内蒙古公安厅互联网+政务服务平台;
??办理条件:与城镇范围内居住的被投靠人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、子女、孙子女(外孙子女)和夫妻双方父母,可申请投靠落户;
??申报材料:1、亲属关系相关证明或亲属关系承诺书(夫妻投靠提供结婚证)。2、投靠人和被投靠人户口簿;
??收费标准:免费;
??备注:夫妻投靠、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可去申请跨省通办